补助范围涉及乡村振兴重点地区,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
2022.05.23
4月2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财预〔2019〕94号)同时废止。新《办法》重点补助范围包括:1.重点生态县域,包括限制开发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所属县(含县级市、市辖区、旗等,下同)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团场。2.生态功能重要地区,包括未纳入限制开发区的京津冀有关县、海南省有关县、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