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所面临的难点问题,以及未来五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相关举措进行介绍。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组织各地通过农村环境整治,解决一批农村生活污水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以来,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制修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完成县域专项规划编制,部分地区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不过,从总体来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薄弱、区域差异较大、治理任务艰巨,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突出短板,也是工作的难点。同时,相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还面临着吨水投资成本高、管网建设难度大、运维保障不足等实际问题。”苏克敬表示,“十四五”期间,需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稳步推进。
坚持规划先行,考虑东中西部地区差异,根据各地基础条件,区分轻重缓急,实事求是确定治理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优先治理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国家重要战略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加强技术帮扶,指导各地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督促长效管理,推动地方落实主体责任,整县推进、城乡统筹,强化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并重,确保设施发挥作用。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发挥村民在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作用。
“在这里特别要说明的是,农村自然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出发点,结合村庄规划,充分考虑区位条件、人口集聚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或者分散处理设施等处理方式。鼓励采用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苏克敬谈道,农村本身是一个大的生态系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该与农业绿色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尽可能就地就近就农利用,提升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和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本文源自生态环境部,如涉及内容、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