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涉及水厂建设、污水处理、流域治理等30余个水处理项目。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渝北前沿科技城新能源智能汽车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新建43万平方米厂房,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厂等配套设施 |
沙坪坝清水溪及凤凰溪“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 | 新改建市政雨污管网,新建污水处理站、水质净化站,实施城市海绵设施、岸边修复工程、智慧水务工程 |
铜梁科创新城基础设施 | 建设道路60公里,3万立方/日污水处理厂1座、自来水厂1座等 |
长寿经开区晏家片区综合开发二期工程 | 建设主干道、次干道、雨水事故池、污水干管等 |
梁平龙溪河流域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项目 | 新建管网1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00吨/日 |
丰都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 | 新建23个乡镇污水管网,对2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对82座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和部分管网整治等 |
綦江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项目 | 新建及提标改造19座污水处理厂,新增配套污水管网及改造雨污分流管网90公里 |
万盛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改造14座,新建、改造排水管网215公里、给水管网158公里 |
西部(重庆)科学城梁滩河高新区段生态治理修复及绿色循环工程 | 河道整治长度21.8公里,新建和检测修复雨污水管网、固废垃圾综合利用工程、金凤湖水库,扩建牟家湾水库等 |
开州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 新建平桥泵站至宝塔窝站污水一级干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一级干管项目等 |
复盛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新增处理能力4万吨/日 |
茶园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新增处理能力5万吨/日 |
土主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新增处理能力10万吨/日 |
金凤污水处理工程 | 处理能力2万吨/日 |
伏牛溪污水处理工程 | 处理能力3万吨/日 |
西永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 新增处理能力6万吨/日 |
悦来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新增处理能力5万吨/日 |
沙坪坝沙田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 处理能力10万吨/日 |
涪陵大耍坝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改造工程 | 处理工业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日 |
云阳污水处理厂迁扩建工程 | 新增处理能力6万吨/日 |
大足槿沐年处理18万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研发中心及年处理18万吨污泥综合利用项目 |
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 处理能力40万吨/日 |
果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处理能力3万吨/日 |
巴南金竹污水处理项目 | 处理能力2万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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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江南(密溪沟)污水处理项目 | 处理能力4万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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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何家岩污水处理厂工程 | 处理能力3万吨/日 |
唐家沱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 | 处理生活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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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石刻文创园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工程 | 处理规模1万吨/日 |
武隆白马循环再生经济产业园项目 | 一期建设固体废物处置场1座、处理能力500吨/日污水处理厂1座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市级重点项目包括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前期规划研究项目。其中:重点建设项目1156个,总投资约3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约4300亿元;重点前期规划研究项目301个,总投资约1.4万亿元。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坚持以重点项目为载体落实重大战略,以重点项目为平台对接国家支持,以重点项目为抓手支撑投资稳定增长,全力推动前期项目早开工、在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见效,助推实现全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进一步优化完善市级重点项目有关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格局。优化落实市领导牵头联系调研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加强高位推动、指导协调。充分发挥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重点工作专班分工调度等作用。健全项目计划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强化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协同。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重大项目推进机制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号)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项目法人主体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区县政府属地责任、有关部门配合责任,专班、专案、专人做好精准调度。市发展改革委要切实履行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牵头建立市级重点项目新开工、在建、前期工作“三张清单”,健全项目全过程计划管理,强化统筹调度服务。深化全市重点项目“五年储备、三年滚动、年度实施”推进机制。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聚焦主动融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发展重大需求,谋划引领性、牵引性、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编制五年储备重点项目清单。市发展改革委要统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时序,做好行业间、区域间项目平衡,编制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加强储备项目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一批建设需求迫切的重点项目,及时启动前期研究,滚动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建设计划予以实施。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9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18号)有关要求,加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标准化、质量、责任制等管理。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十四五”规划储备重点项目、五年储备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到“项目等资金”的转变。各区县政府要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推进科学论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要牵头进一步梳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需求,加强统筹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前期工作质量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的管理,对前期工作出现重大问题或失误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强化政策预研储备,把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改革创新的实践成果及时固化为政策举措和制度规范,提升市级重点项目有关政策措施的含金量和精准度。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涉及市级重点项目政策措施的统筹把关,慎重出台有收缩效应的政策,防止政策效应过度叠加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放量。建立健全项目库和资金池、资源要素池、资产池“一库三池”统筹匹配机制。畅通政府、金融机构、企业间的对接通道,用好信贷资金、债券资金、股权融资、保险资金等多种融资渠道。创新推广以项目自平衡为核心的投融资模式,挖掘项目自身经营收益,规范特许经营权管理,更好撬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加快推动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REITs上市发行。加快财政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盘活工作,回收资金优先保障新的重点项目建设,形成良性循环。做好建设用地统筹保障工作,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先纳入用地计划保障范围。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抓实市级重点项目“三张清单”,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明确前期工作和建设实施关键节点,落实责任到人、分解目标到旬,分级分类开展调度服务。对计划新开工项目,要倒排开工计划,核对开工前置审批要件,抓紧开工准备,力争早落地、早开工、早放量;对在建项目,要及时梳理制约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放量的卡点难点问题;对前期工作项目,要加强前期工作技术方案、审查审批节点协同。对市级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卡点难点问题,按照项目法人与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分管领导(重点工作专班等)等层级依次开展调度,其中百项重点关注项目由市政府督查办跟踪督办。各区县政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法人指定专人负责,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市重点项目运行监测系统)完善项目基本信息,并于每月25日前填报当月调度信息,其中完成投资数据应与报送统计部门联网直报数据保持一致。市重大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测、预警、提醒和调度工作,强化运行分析、卡点难点问题处理,对项目建设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人开展约谈。进一步完善有关考核机制,将市级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纳入“经济报表”和“争先创优赛马比拼机制”,作为对市级部门、区县政府、市级投资集团考核的重要指标,实现以比赛抓项目建设、促投资放量。强化沟通交流,建立健全学习交流机制、典型问题案例复盘机制,推动提升市级重点项目整体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