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典型案例。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冯元群: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明确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的战略部署。围绕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部署,我省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绿色转型总抓手,成为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试点,以实招硬招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给大家通报我省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及典型案例有关情况。下面我介绍一下参加今天发布会的领导。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王以淼,省生态环境厅综合处处长李小玲,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院长张胜军,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俞洁,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主任何俊。
下面请王以淼副厅长作总体情况介绍。
王以淼: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向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各位记者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向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2021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2022年6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支撑保障文件纳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明确鼓励先行先试,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工作。
近年来,我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污降碳协同工作的指示精神,始终把减污降碳协同工作摆在生态环境领域突出位置。2021年9月,省委省政府与生态环境部签订《共同推进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合作协议》,提出推进减污降碳协同。2022年初,省委省政府将减污降碳协同纳入牵一发动全身重大改革内容。2022年6月,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我厅提前谋划,积极争取,2022年9月,生态环境部复函支持我省建设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下面,我从四个方面介绍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2021年以来,我们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探索实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印发《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创新区建设目标,梳理源头防控、模式创新、提升协同能力等8方面2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创新区建设的32项目标清单、47项任务清单、9项政策清单和24项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建立工作专班。经省政府同意,成立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工作专班,厅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9个省级有关单位,建立例会机制,通过任务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闭环化推进创新区建设。
三是率先发布协同指数。今年全国低碳日,率先发布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指数包括协同效果、协同措施、协同管理3个维度,共24项具体指标,拟按季度发布各设区市指数,实现对协同效果和措施进展的定量化跟踪、评估、反馈,并将指数纳入设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四是实施减污降碳数字智治。上线“减污降碳在线”应用场景,建设6大子场景,初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数据管理、评价考核、试点建设、资源配置、形势分析、咨询服务等一网集成。
按照协同增效、源头防控,政府主导、市场激励,科技引领、优化路径,数字赋能、机制创新四大原则,《方案》明确了“十四五”和到2030年的主要目标,提出加强源头防控、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协同控制、统筹保护修复和扩容增汇、开展模式创新、创新政策制度、提升协同能力等8个方面内容,突出了路径、制度和模式三大创新。
(一)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减排路径创新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包括推进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加强工业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强化移动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推进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协同控制等4方面内容。到2025年,实现活性炭集中收集再生体系全覆盖,60%的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成清新园区,打造60个工业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标杆项目等标志性成果。二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包括深化水环境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注重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3方面内容。到2025年,打造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全覆盖、1000家低碳生态农场和60个水环境治理与温室气体减排协同标杆项目等标志性成果。三是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协同控制。包括全域建设“无废城市”、强化固废综合利用、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等3方面内容。到2025年,打造设区市“无废城市”建设全覆盖、沿海设区市“海洋云仓”全推广和80个固废污染防治协同控制标杆项目等标志性成果。
(二)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创新
一是强化减污降碳协同管理。将温室气体管控要求统筹融入环境管理全过程以及治水、治气、治土、清废等全要素中。在杭州市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试点,在嘉兴市试点建立减污降碳一体化监管体系,在湖州市开展“三线一单”协同推动减污降碳试点。二是完善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推动丽水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安吉县竹林碳汇交易、椒江区大陈岛海洋蓝碳交易等试点建设,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三是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多元激励机制。制定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实施意见,指导丽水市加快首批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支持温州、衢州等市纳入后续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气候投融资模式创新。支持宁波市开展碳资信工作。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和消费,建立绿色消费激励和回馈机制。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和绿色金融联动机制。
(三)探索多层级减污降碳协同模式创新
一是开展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聚焦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工业型城市、数字经济型城市和生态良好型城市等4大城市类型创新模式,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融入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基本公共服务、生产生活各领域。二是开展重点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聚焦石化、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八大类重点产业园区,积极探索符合园区特点的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模式,促进资源能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循环利用,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水平。三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聚焦污染物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环境治理绩效提升空间大的重点行业,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探索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标杆项目。
前期,我省充分发挥基层积极性和创造力,推进18个减污降碳协同试点、26个标杆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减污降碳协同技术突破、管理优化、制度创新,打造首批5个典型案例。
一是余杭区数字赋能减污降碳协同。开发“余杭碳眼”,打造“碳普查”“碳分析”“碳管理”“碳服务”等场景,集成电力消耗、水资源消耗、大气污染物排放、固体废弃物产生量等252项数据,建立36项评价指标。实现污染物及碳排放情况动态监测、科学评估、协同管理,形成与科技、金融、咨询等专业服务连通联动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嘉兴港区减污降碳协同综合路径。强化源头低碳化,利用园区副产氢气优势,加速布局氢能全产业链。推进废水协同治理,创新应用“硫代碳反硝化”技术,通过沼气发电、上下游互补、数字化管控,年污染物减排1928吨、减碳1.8万吨以上,年降低运行费用超7000万元;推进固废协同处理,创新应用“飞灰水洗+高温熔融”技术,年综合利用危废15.9万吨,打通了无废城市“最后一公里”;推进废气综合利用,谋划建设40万吨/年碳捕集综合利用项目,打造污水处理、固废利用、热电企业碳捕集利用等减污降碳标杆工程。
三是上虞经开区减污降碳协同数字智治。评价体系标准化,创设企业减污降碳协同指数,覆盖经开区规上企业,实现减污降碳绿色发展可评价。要素分配市场化,创新节余排污权二次分配制度,核算富余指标3961吨,每年产生经济效益超过2000万元。资源循环生态化,建立供应链协同关系220类,每年可促成危废资源化利用16万吨,节省处置费用5亿元。监管闭环智能化,通过精准发现、智慧评价,对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无时不在。
四是义乌市赤岸镇循环产业减污降碳协同。将传统造纸、印染产业废弃物处置与能源供给需求相互耦合,结合“无废城市”建设,高标准实现全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高水平打造绿色造纸产业链、高效率利用城市污泥及餐厨垃圾、高质量推动全过程智慧管控,形成了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资源综合利用和协同处置的循环发展模式,每年可减少31.3万余吨二氧化碳、149.0吨二氧化硫、139.4吨氮氧化物、83.7吨烟尘排放。
五是青田县稻鱼共生减污降碳协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以稻护鱼,以鱼促稻。在减污方面,稻鱼共生系统比水稻单作系统农药和化肥使用量分别减少68%和24%,杀虫剂的用量仅为水稻单作系统的3.24%;在降碳方面,每公顷可减少11.9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其中主要为甲烷和氧化亚氮),全年减排量约3393吨二氧化碳(当量)。
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是生态环境部赋予我省的一项重要开创性工作,我们将全面落实《方案》各项任务举措,加快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制度创新、模式创新、能力提升,“十四五”期间,打造20个创新城市、50个创新园区,建设200个标杆项目,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制度体系。
我省将坚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聚焦高水平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打造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高地的目标,努力扛起全国首个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的使命担当,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高水平纵深推进全省减污降碳协同工作,为全国提供浙江经验和浙江样板。
冯元群:谢谢王厅长的精彩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欢迎大家提问,大家提问前先通报一下新闻机构的名称。
记者:我是浙江日报的记者,请问浙江省这次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对于浙江有何实际意义?
冯元群:综合性的问题,请综合处李小玲处长回答。
李小玲:非常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有以下的实际意义:
一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推动实现“两个先行”的有力支撑。我省是经济大省,也是能源资源的小省。未来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与生态目标下能源结构调整的矛盾相对突出。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的结构性、根本性、趋势性的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基于污染物和碳排放高度同根、同源的特征,我们锚定“美丽浙江”建设和“双碳”目标,全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推动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
三是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的有力抓手。对标“重要窗口”的目标定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浙江有深厚意愿探索减污降碳协同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形成浙江方案和浙江样板,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谢谢!
记者:我是天目新闻的记者。据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拟按季度发布各设区市减污降碳协同指数,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指数设计的总体思路和应用?
冯元群:谢谢提问。这个问题继续请李处长回答。
李小玲: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介绍一下我们这个指数设计的思路和应用。
这个指数是我们省的一项创新举措,设计的目的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找不足。发现各地在减污降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找到潜在的不协同的领域,为及时调整工作重点提供依据。二是明差距。我们这个指数是11个市都是以2020年全省的平均值为基准线进行评测,通过统一基线的评价,实现各地工作的横向纵向比较,引导各地对标先进、比学赶超。三是定措施。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提高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成果的系统认识,推动工作策略及时优化调整。
为实现上述三方面的目标,指数设计主要考虑以下三方面原则:一是系统性原则。指标体系覆盖经济发展、污染减排、环境改善、碳排放控制、协同管理等方面,聚焦关键要素和问题,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工作特色。二是导向性原则。体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的引领和带动方向,在指标上既包含了反映工作成效的结果性指标,也有反映工作推进情况的变化性指标。三是客观性原则。按照可获取、权威性的原则,优先选取经济、环境、工业、能源等领域官方统计数据,通过“减污降碳在线”进行集成计算,以确保评估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客观性。
我省在“低碳日”率先发布减污降碳协同指数,得到了国内郝吉明、张远航、高翔、贺克斌和王金南等多位院士专家的高度肯定,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较大反响,也得到了生态环境部的高度肯定。目前,这个指数是通过“减污降碳在线”按季进行发布,并纳入全省设区市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进一步发挥指数的指挥棒作用。
谢谢!
记者:我是钱江晚报的记者。我想提问一下,刚才提到了省生态环境厅开发“减污降碳在线”应用场景,能否简单介绍一下这个应用场景。
冯元群:这个问题主要是在线应用场景,主要是低碳中心负责,请何主任回答。
何俊: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减污降碳在线”是我省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的重要数智平台,一共建设了六个大的子场景,初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据管理、评价考核、试点建设、资源配置、形势分析、咨询服务等一网集成。归纳起来就是“六个一”:“一本账”,建立区域、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一本账;“一体考评”,一体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强度下降目标考核、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数的动态发布、分析和提醒预警。“一链管”,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低(零)碳试点的申报、评审、建设、评估纳入在线管理,实现碳普惠减排量登记注销。“一体配置”,开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的持有、交易情况动态分析,打通生态环境权益融资通道。“一体分析”,支撑形势分析工作。“一键达”,为企业减污降碳工作提供政策、技术查询和专家咨询等在线服务。
谢谢!
记者:我是教育科技频道的记者。想问一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离不开企业积极参与,我们省如何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企业参与感和获得感,请简单介绍一下,谢谢!
冯元群:这个问题再麻烦一下何主任。
何俊: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前面我也介绍了“减污降碳在线”的应用场景。我省一直以来重视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工作,在排污权、碳排放权方面都做出了积极探索。
排污权方面,我省作为全国首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全国率先实现三个“全覆盖”:即省市县区域全覆盖、四项主要污染物全覆盖、重点工业排污单位全覆盖。截至2022年11月底,累计成交金额达157亿元,占全国总量的一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实施,落实了排污单位主体减排主体责任,以市场化手段有效推动了我省污染物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
碳排放权方面,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我省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自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在第一个履约周期共纳入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144家,年覆盖排放量约2.3亿吨,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企业履约率达到99%以上,累计成交金额达到10.16亿元。
此外,我们还积极探索省级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支持丽水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安吉县竹林碳汇交易、椒江区大陈岛海洋蓝碳交易等试点探索。根据《浙江省用于大型活动(会议)碳中和的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本月上线了浙江省碳普惠减排量登记备案系统,完成首批9个浙林碳汇项目的登记备案,合计登记备案减排量80907.4吨,为推动多元化、可持续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模式在全省范围落地,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谢谢!
记者:我是浙江经视的记者。我想问的是,碳监测在减污降碳工作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当前我们省在碳监测方面重点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冯元群:这个问题涉及到监测方面,有请省监测中心俞洁主任回答。
俞洁: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随着“双碳”工作的推进,碳监测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在减污降碳工作中,碳监测发挥着“晴雨表”和“指挥棒”的重要作用。通过监测温室气体浓度和来源,掌握温室气体排放及演变规律,为减污降碳工作提供直观、海量、可验证的数据支撑,推动碳排放与污染物浓度的协同监测监管。换句话说,碳监测既能引导科学减污降碳,又能客观检验减污降碳的工作成效,确保碳减排科学、有效、到位。
2021年9月,国家启动开展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我省杭州市、宁波市、丽水市顺利列入试点城市名单。近年来,我们立足浙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温室气体监测网络建设和数智测碳技术创新,碳监测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成效。
一是统筹指导三个国家试点城市碳监测能力建设。三地共建成了17个城市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站、5个碳汇监测站以及超过80个小微站,并形成业务化运行模式。
二是全域推进“1+1+10”省级碳监测网络建设。推进建设1个省级碳监测示范站,1个走航流动站,完成10个大气监测区域站的温室气体监测能力升级,着力构建要素完备、结果可验证的高质量碳监测评估体系,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碳监测浙江样板。
三是积极开展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污染源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是减污降碳工作的直接抓手和发力点,作为火电行业碳监测评估试点先行地区,我省积极引导企业逐步开展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截至目前,全省有12家火电企业31个机组已装二氧化碳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O2-CEMS)。
四是率先开展含氟温室气体(HFCs)自动监测。在全国监测系统中,我省率先开展了含氟温室气体工业园区专项监测和自动监测,目前已完成3个含氟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为含氟温室气体减排政策制定和国际谈判提供直接数据支持。
谢谢!
记者:我是浙江之声的记者。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涉及源头防控、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固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试点建设等内容,可以说每一项任务都比较艰巨。请问省生态环境厅会出台一些什么样的措施来保障这些任务完成呢?
冯元群:这个问题主要涉及到一些具体技术措施,请张院长回答。
张胜军:非常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首先,我厅以“重点任务项目化”的思路,积极开展减污降碳协同项目储备和管理。组织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项目申报,筛选一批必要性强、基础好、预期效益显著的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在此基础上,我们建立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项目库,纳入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库统筹推进。
其次是资金上的保障。我厅对接省财政厅统筹用好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标杆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并且正在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起草《关于金融支持减污降碳协同的指导意见》,用好用足金融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减污降碳协同工作。
此外,我厅还开展减污降碳协同专家库的建设,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点对点”的技术帮扶活动,将先进技术和专业人才直接匹配到需求端,帮助解决技术难题。
谢谢!
冯元群:由于时间关系,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有关有些记者朋友需要的具体材料,可以向我们的工作人员要。
今天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真的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非常感谢在座的五位发布人。有关于一些其他方面的新闻,大家也可以关注“浙江生态环境”双微。
再次表示感谢!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