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印发《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名单公示》,拟将山西省晋城市、福建省漳州市等15个城市确定为2022年支持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详情如下: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支持城市名单公示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资环〔2022〕5号)要求,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组织专家对各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申报城市实施方案进行了竞争性评审。根据竞争性评审结果,拟将15个城市确定为2022年支持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城市(详见附件)。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16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附件:2022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拟支持城市名单 联系电话:010-61965527 010-65645718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 2022年6月10日